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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知情权不容侵犯

毋弟

(发表于: 天智航股吧   更新时间: 2023-08-18 22:56:03)
投资者知情权不容侵犯

$乐视网3(SZ400084)$  $法拉第未来(NASDAQ|FFIE)$  $天智航-U(SH688277)$  关于举报天智航未如实披露应该披露信息的补充说明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

吴旗就举报天智航未如实披露应该披露信息的补充说明如下:

天智航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十大股东吴旗所涉与天智航原股东汪丽慧诉讼一案中,存在未能充分披露需要披露信息,该信息涉及到天智航董事长张送根。

据张送根证人证言称,张送根接受汪丽慧委托办理代持事宜,由张送根安排吴旗为汪丽慧代持,汪丽慧接受此安排,此事实有汪丽慧、张送根证人证言为证。

吴旗不认识汪丽慧,汪丽慧在诉讼过程中从未出庭,张送根证人证言表明张送根对吴旗与汪丽慧股票交易知情,并深度参与其中。

法庭认定张送根是重要的证人,采信张送根的证人证言,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及判决。

吴旗有理由认定天智航董事长张送根参与公司股东间的股票交易。

另外,张送根证人证言表明张送根接受汪丽慧委托办理代持事宜,张送根与汪丽慧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张送根存在因委托代理关系而发生潜在的法律诉讼风险。

天智航投资者拥有知情权,天智航应完整披露天智航十大股东吴旗的诉讼情况,该诉讼正在进行中。

吴旗注意到天智航报送的增发材料中,没有如实披露吴旗涉诉案件全部信息,包括张送根作证情况。

东方财富天智航股吧对天智航董事长张送根因何作证形成一定的舆情,舆情内容符合实际,天智航公司应给予必要的澄清。

实际上,天智航仅披露吴旗与汪丽慧的诉讼纠纷,没有披露天智航董事长张送根在此案件中的作用。

投资者有知情权,有权知道张送根因何作证,有权知道张送根有无存在潜在的诉讼风险,有权知道张送根是否涉嫌参与公司股票交易等。

天智航公司应该主动回应投资者,打消投资者的疑虑。

综上所述,吴旗举报天智航没有如实披露天智航董事长张送根涉嫌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天智航有义务主动回应投资者关切,准确披露应该披露信息既是化解舆情的实际需要,又是增发材料必须披露信息的法定义务,望证监会查实。

特此说明。

吴旗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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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夔表柄
    你们之间不就代持股份的关系吗?你还想占有人家的股份?当初你们之间利益约定我不清楚,感觉你有点祥林嫂了
    2023-06-28 1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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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光料
    法院开庭通知书送到本人必须签字呀!法官审理时,不问人没到通知书是否送到.通知书送到没要看本人是否签字。法官这点都没做到,那必须了哈!

    范艾: 回执书,就是明确权力与义务的最好体现与证明!

    2023-06-28 18:1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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