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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7:置信电气: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郝必

(发表于: 置信电气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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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18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置信电气股票代码: 600517财务顾问(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声明(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国网电科院提供。国网电科院已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意见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二)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收购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国网电科院编制的收购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备查文件。(四)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收购各方当事人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收购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五)本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事项做出以下承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英大证券在出具本核查意见时承诺如下:(一)英大证券作为国网电科院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并出具核查意见,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国网电科院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二)英大证券已对收购人国网电科院的关于本次收购的申报文件进行核查,确信申报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三)英大证券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收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收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四)英大证券就本次收购所出具的本核查意见已提交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五)英大证券在担任收购人国网电科院收购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除收购方案操作必须的与债权人及监管部门沟通外,未泄漏与收购相关的尚未披露的信息;(六)英大证券与收购人国网电科院就收购后的持续督导事宜,已经依照相关法规要求签署了督导协议。目录声明......2目录......4释义......5序言......8核查意见......9一、收购人所披露的收购报告书......9二、对本次收购的目的核查......9三、收购人主体资格......9四、对收购人进行辅导的情况......12五、对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核查..12六、对本次收购资金来源、资金安排及合法性的核查......13七、对收购人是否以证券或其他非货币财产支付收购价款情况的核查......14八、对收购人是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的核查......14九、对是否已对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作出安排的核查......15十、对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的核查......15十一、本次收购对置信电气经营独立性和持续发展的影响......16十二、收购人对本次收购获得股权的锁定承诺......27十三、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28十四、财务顾问意见......28备查文件......29上市公司……[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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