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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5:新疆城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

农秒拯

(发表于: 新疆城建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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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8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6-020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就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出具如下承诺: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为本次融资所做填补回报的措施相挂钩。(六)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二、公司控股股东相关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承诺:(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二)承诺出具日后至新疆城建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特此公告。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4月28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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