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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8:北大荒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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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01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5-062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宋颀年因公出差未进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若干内控制度的议案为了深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持续改进管控水平,使公司内控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相一致、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适应、内控文件之间保持相互协调和衔接,公司在充分征求各分、子公司和总部各部门修改意见的基础上,现拟对部分内控制度的部分章节条款内容进行修订。(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修改为“第十七条 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进行,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等法律......制定本制度”修改为“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制定本制度”。(三)《组织架构管理制度》1、第十九条“(三)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会计政策,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承办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修改为“(三)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会计政策,指导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承办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2、“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发展计划部负责草拟、解释和督办,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和修订”修改为:“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草拟、解释和督办,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和修订”。(四)《子公司管理办法》1、第十九条:“子公司签订的经营合同单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的(不得拆分),必须报公司行业管理部门审查;与同一客户再次签订经营合同,应当在前一合同履行完毕之后”修改为“子公司签订的经营合同单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的(不得拆分),必须事前报公司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办公室(法律事务部门)进行审核;与同一客户再次签订经营合同,应当重点关注履约能力和资金结算风险”。2、第二十三条中“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实施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子公司财务部应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营业务”。(五)《分公司管理办法》1、“第七条 分公司责任与权限 (二)基本权限2.设计本企业组织机构,推荐副总经理人选,按公司规定聘免和配置副总经理以下管理人员;聘用和辞退各类员工”修改为“第七条 分公司责任与权限 (二)基本权限2.根据公司编制文件规范设置本企业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推荐副总经理人选,按照公司编制文件、有关制度及工作流程聘免并结合企业实际配置副总经理以下管理人员,依法聘用和辞退各类员工。”2、第十九条“公司对分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修改为“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公司要求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3、第二十四条中“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必须报送公司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修改为“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必须报送公司发展计划部审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4、第二十五条中“分公司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协议)单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不得拆分),需事前上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修改为“分公司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协议)单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不得拆分),必须事前报公司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办公室(法律事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5、“第五章 生产经营管理”增加一……[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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