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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6:绿地控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郦符

(发表于: 绿地控股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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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23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060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05,048,195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绿地控股”)于2015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6号)文件,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发行2,012,394,199股股份、向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发行927,812,451股股份、向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发行2,500,837,581股股份、向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格林兰”)发行3,503,741,870股股份、向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股份”)发行278,343,754股股份、向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创新资本”)发行1,206,037,043股股份、向上海鼎晖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嘉熙”)发行517,205,241股股份、向宁波汇盛聚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汇盛聚智”)发行465,112,627股股份、向珠海普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普罗”)发行122,071,374股股份、向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协力”)发行116,278,1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5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11,649,834,296股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18,320,089股增至12,168,154,385股。其中,向天宸股份、平安创新资本、鼎晖嘉熙、宁波汇盛聚智、珠海普罗、国投协力所发行的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向地产集团、中星集团、城投集团、上海格林兰所发行的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1、盈利承诺及补偿安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承诺绿地集团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年(以下简称“补偿期限”)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不低于165亿元(以下简称“累积承诺利润”)。若拟置入资产在补偿期限内累积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下简称“累积实际利润”)未能达到交易对方累积承诺利润,交易对方应进行补偿。上市公司应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第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累积实际利润的专项审核意见后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以下简称“应补偿股份数”),并且由上市公司在该期限内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定向回购该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的事宜。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后,应于10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后,上市公司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应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与上市公司共同办理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应补偿股份数=(累积承诺利润-累积实际利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总数累积承诺利润交易对方中各方应补偿股份数按照其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比例乘以上述应补偿股份数确定。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交易对方取得的新股总数,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如进行补偿时,交易对方中某一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低于根据约定的股份补偿公式计算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则该补偿方以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补偿后,需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给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的,补偿方应在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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