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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1:天目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东增持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席按

(发表于: 天目药业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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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31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东增持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东增持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2017-032),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天目药业及时转发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及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隆华泽”),并积极组织回复落实,2017年3月30日,公司收到相关股东回函,回复如下:一、媒体报道称,你公司本次停牌筹划重大事项,是为应对汇隆华泽的强势举牌。请核实并补充披露:(1)媒体报道是否属实,你公司本次申请停牌与汇隆华泽的连续增持行为是否存在关联,是否为针对汇隆华泽的反收购措施;(2)本次申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起方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发起与决策过程;(3)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汇隆华泽、长城汇理等及其关联方前期是否就你公司本次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协商并达成相关安排。如是,请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公司回复:1、公司本次申请停牌筹划重大事项是为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是根据董事会战略规划,通过公司内生式管理和外延式并购发展战略,实现企业的长期稳步发展,做大做强天目药业大健康产业,与汇隆华泽的连续增持行为不存在关联性,不是针对汇隆华泽的反收购措施,报道所述内容不属实。2、本次申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总经理提出,经管理层讨论通过,向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汇报,征得控股股东支持后,对重大资产重组做出安排。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管理层推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示支持,公司与汇隆华泽及相关方、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汇理”)及相关方没有就本次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行过协商,也未达成相关安排。汇隆华泽回复:汇隆华泽与天目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城汇理等及其关联方前期未就本次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协商,未达成相关安排。二、根据公告,汇隆华泽自2月8日起连续四次举牌,目前持股比例已达到20%,并披露拟继续增持你公司2%-5%的股份。同时,媒体报道称,如果汇隆华泽第五次举牌,则有可能撼动长城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请你公司向汇隆华泽及相关方核实后补充披露:(1)汇隆华泽对你公司的总体持股计划安排和考虑,明确后续拟持股比例、持股时间、持股目的等;(2)请汇隆华泽结合目前持股情况和未来继续增持计划等相关安排,进一步明确是否谋求你公司控制权;(3)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汇隆华泽连续举牌增持和后续持股计划的意见。汇隆华泽回复:1、截至目前,汇隆华泽拟持股比例为 22%-25%,拟持股时间不低于6个月。作为天目药业第二大股东及地方国资的资本平台,汇隆华泽希望与上市公司合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同时为地方国资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出适当的形式和途径,从而有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2、截至报告日,汇隆华泽持有天目药业 20%股份,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2%-5%。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汇隆华泽将持有天目药业22%-25%股份,不会导致天目药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截至报告日,汇隆华泽没有谋取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长城集团回复:长城集团对相关股东以谋求天目药业控股权的举牌行为是不欢迎的,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对协商共谋天目药业未来健康、稳定、长期发展,共同做大做强天目药业大健康产业的股东增持行为持欢迎态度。长城集团自2015年11月控股天目药业以来,结束天目药业长达六年之久的股权之争,长城集团已多次声明“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出让天目药业控股权”。天目药业在长城集团的控股经营下,通过一年多的治理,融资渠道得到保障,GMP改造有序推进,经营情况逐步稳定,为天目药业向大健康产业发展打下基础。希望监管部门对相关股东行……[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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