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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7:长江传媒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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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7:长江传媒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09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6-02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利润分配方案: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157元。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157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保留至小数点后5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157元;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841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157元。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5日除权(除息)日:2016年8月1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8月16日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传媒”)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6月27日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022)。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一)发放年度:2015年度(二)发放范围:截止 2016年 8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三)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13,650,273股)为基数,公司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31.81万元,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3157 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保留至小数点后5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四)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157元;对于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157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税率详见下表:持股期限 股息红利所得 实际税负 公司本次股息红利对应税款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元)情况1个月以内(含1个月) 全额计入 20%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50%计入 10%年)超过1年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841 元。(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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