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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3:青山纸业关于公司涉诉事项撤诉的公告

夔胞轨

(发表于: 青山纸业股吧   更新时间: )
600103:青山纸业关于公司涉诉事项撤诉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05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6-001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诉事项撤诉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影响。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因股份认购合同纠纷,华夏兴邦(深圳)基金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兴邦”)、华夏绿色(深圳)基金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绿色”)于2015年12月分别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解除与其分别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行为无效,法院予以受理。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94号)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96号)。二、诉讼案件撤诉情况本公司于2016年1月4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鼓民初字第8095号、[2015]鼓民初字第8096号),华夏兴邦、华夏绿色于2016年1月4日分别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华夏兴邦、华夏绿色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分别裁定准许华夏兴邦、华夏绿色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因本案原告已分别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影响。四、备查文件1、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鼓民初字第8095号)2、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鼓民初字第8096号)特此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六年一月四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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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紫瓦
    2016-01-04 19: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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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邬参泉
    明天开盘涨停
    2016-01-04 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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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郦玳角
    重上9元
    2016-01-04 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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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抑
    2016-01-04 2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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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扶畜
    开盘涨停的节奏!!
    2016-01-04 20: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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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宸
    一字板涨停
    2016-01-04 20: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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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浦汕守
    不可能的
    2016-01-04 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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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特居
    一字不可能吧
    2016-01-04 2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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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恩夷
    今天已割肉 明天买回来
    2016-01-04 22: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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