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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古汉: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贲袍晟

(发表于: 启迪古汉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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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9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一)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二)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三)本次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公司监事长薪酬方案是参照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公司监事长薪酬方案。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资金置换。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安寿辉、刘俊峰、傅翔燕2017年6月8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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