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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窦易按

(发表于: 锦龙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锦龙股份: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07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致: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龙股份”)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锦龙股份及增持人已向本所作出承诺,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所必需的、真实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和所作的陈述是真实的、完整的;文件原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副本及复印件与正本和原件一致,并无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本所同意锦龙股份将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为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增持向监管部门报备和公开披露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专项核查意见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专项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1.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杨志茂先生的具体情况如下:杨志茂,男,1963年2月生,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2.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杨志茂先生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以下情形:(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3.根据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杨志茂先生依法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1.本次增持前增持人持股情况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次增持前,杨志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366%;杨志茂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并通过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382,111,272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646%。据此,杨志茂先生实际控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0.01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本次增持计划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9号),增持人计划自2015年7月7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3.本次增持实施情况根据杨志茂先生本次增持期间的证券账户交易明细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杨志茂先生于2016年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增持总金额约为78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33%。根据杨志茂先生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期间,杨志茂先生不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截至2016年1月6日,杨志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6,30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400%;杨志茂先生间接控制新世纪公司并通过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382,111,272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646%。据此,杨志茂先生实际控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0.0……[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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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茄
    2016-01-06 17: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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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桓粉
    780万,这么少?
    2016-01-06 17: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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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岑伟占
    己经不错了,有良知的企业家,后面定增三十多个亿呢
    2016-01-06 17: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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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勾叙然
    看仔细了,说增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也就说增持多少都可以,不是一定要增持总股本的2%
    2016-01-06 17: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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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旁
    只是个意思,实现承诺就好了,定增32价格25.73,昨天今天也能买到哈哈真讽刺
    2016-01-06 17: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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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捐
    做人要讲良心,杨老头要是增持个7.8万元,那也算是不超过2%吧,你我能耐他何
    2016-01-06 22: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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