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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葛舷红

(发表于: 神雾节能股吧   更新时间: )
金城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0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69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金城股份”)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95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952号)特此公告。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9日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952号)关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9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经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1.申请材料显示,2012年10月15日,锦州中院裁定批准金城股份重整计划,实际控制人朱祖国承诺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产行业优质资产或金城股份股东大会认可的其他优质资产注入公司,至今该承诺尚未履行。2015年9月28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相关主体重组承诺变更履行的议案》,同意对朱祖国的资产注入承诺予以豁免,并以此作为公司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该等豁免于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生效。如本次重组未获通过,则朱祖国等应当继续履行重整计划承诺,直至公司新的资产注入完成后方可解除。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2)补充提供上市公司提交锦州中院的书面请示和锦州中院的复函。3)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潜在纠纷及对本次重组的影响。4)豁免承诺与本次重组互为条件是否损害中小股东权益。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申请材料显示,2012年10月26日,朱祖国、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金城股份重整及后续资产重组中一致行动,朱祖国通过《一致行动协议》的安排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朱祖国未持有股份却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安排成为上市公司控制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2)上述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申请材料显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的一致行动人高万峰因债务纠纷,股权被查封冻结。2015年8月21日,高万峰的债权人向锦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高万峰等人及金城股份暂停重组事项审议及决议,并赔偿损失。目前锦州中院已受理。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高万峰的债务纠纷进展情况,是否导致第一大股东股权权属状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的影响。2)如高万峰股权被处置,是否会对其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协议的后续执行产生重大影响。3)上述情形对本次重组的影响及应对措施。4)高万峰的债权人提请暂停重组事项的诉讼中,如高万峰败诉,是否对本次重组产生重大影响及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4.申请材料显示,江苏院自2007年以来,董事成员中除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外,其余4名董事发生变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发生一定变化。……[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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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阎平娘
    看不懂
    2015-11-09 1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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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晁朔
    懂的出来说说啊
    2015-11-09 12: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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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晏同
    问题多多
    2015-11-09 12: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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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洽内
    存在的问题很多,我看这次重组成功的机会不大,市场会给出答案的。今天上午我的软件监测,主力资金净流出640万元,前天净流出2000多万元,看来情况不好啊,大家小心点吧,最好换股观察,好股有的是,天天看这垃圾股,还为他提心掉胆,没必要,换基本面好的牛股吧,个人观点,不同意勿喷噢。。。
    2015-11-09 12: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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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巡的
    问题很多,损害小股东利益
    2015-11-09 1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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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凌恭侍
    问题?有问题了?
    2015-11-09 1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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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束毕津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兰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15)兰民一初字第 87 号、兰民一初字第 87-1 号,兰州中院准许债权人申请撤回起诉,并解除担保人相关资产冻结。
    2015-11-09 12: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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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炊底
    2015 年 9 月28 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相关主体重组承诺变更履行的议案》,同意对朱祖国的资产注入承诺予以豁免,并以此作为公司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该等豁免于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生效。如本次重组未获通过,则朱祖国等应当继续履行重整计划承诺,直至公司新的资产注入完成后方可解除。重组成功,朱的资产注入承诺被豁免,没有资产注入就没有了让渡的事情了,对不对,求解。
    2015-11-09 1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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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邰皂特
    江苏院方面的应该没啥问题吧。神雾真的是个好公司。个人看法
    2015-11-09 12: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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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敖祖迎
    看看156的走势,重组成功真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吗?
    2015-11-09 12: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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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黎崞
    没多大问题,冻结股已解决,纠纷案件没了。江苏院那边是优质公司。
    2015-11-09 1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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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坪
    证监会最大的质疑点就是朱祖国之流违约却霸占的让渡股分,以及用非法所得的让渡股去抵债造成债权人先后向衡阳中院、兰州法院、锦州中院起诉要求终止神雾重组事宜,金城公司的东北大汉为什么如此听命于朱祖国?为什么不召开股东大会有礼有节的收回让渡股,如此则保护了新老股东的权益,重组成功则将会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2015-11-09 12: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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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濮底孔
    继续投诉还我让度股票
    2015-11-09 13: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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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技
    当初让度为了重组,现在猪重组不了,还要继续占有让度股票,这个是什么道理,什么天理,希望让度股票划转冶金院,减少相应股票发行,对大家都有利
    2015-11-09 20: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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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移奈
    江苏院重组成功,朱的资产注入获得豁免,让渡的股票自然回到上市公司了。如果江苏院重组不成功,朱的优良资产注入不能实现,那时才是讨回让渡的时候,现在喊什么意思啊?
    2015-11-10 07: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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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句鱼
    楼上说的有道理
    2015-11-10 07: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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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苍弋己
    大家都出了吧,我替你们坚守!
    2015-11-10 08: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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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汲伟
    江苏院重组成功,朱的资产注入获得豁免,让渡的股票自然回到上市公司了。??没有可能让渡的股票会返还投资者。
    2015-11-10 08: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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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仇苑圉
    炒股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增加股份数量?市值增加增加才是正理!!!!整天吵吵让渡有意思吗?股价大跌给你让渡有什么用????????????何况所谓返回让渡股份就如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不可能!
    2015-11-10 0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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