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信用社 > 信用社贷款 > 杞县农村信用联社创业贷 返回上一页

杞县农村信用联社创业贷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38:55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479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一、“创业贷”贷款贷款定义 “创业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向申请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一、“创业贷”贷款贷款定义

“创业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向申请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二、 借款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本县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有固定的住所,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属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自谋创业人员,收入稳定,且在信用社开立有存款账户。

(4)借款人应符合在信用社无贷款余额,且在他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方式

借款人向信用社申请 “创业贷”贷款,必须提供杞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本人出具的担保函。

四、贷款额度

经杞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由担保中心出具担保函,根据担保函所担保的金额进行发放。

  五、贷款期限及利率

“创业贷”贷款期限控制在1年以内(含1年),贷款月利率按7.338‰执行。

  六.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3)户口薄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单身的需提供单身身份证明)

七、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贷款受理、调查---贷款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发放贷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

八、附则

本办法由杞县农村信用联社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信用社贷款最新文章

MORE+
 

热词推荐

MORE+

股吧论坛最新帖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