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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编辑 : 黄利庆   发布时间: 2022.12.01 21:46:38   消息来源: 股票群 阅读数: 235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所谓第三者责任险,指的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所谓第三者责任险,指的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进行确定和计算。


《机动汽车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800元、1040元、1250元、1500元、1650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这一条款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一次性赔偿原则


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


----保险的连续责任


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免赔率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


----免赔率免赔


(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机动车第三责任保险,是在交强险之上自愿参保的一种商业保险,可以最大限度预防和保障参保人可能因为第三责任而导致的经济风险,也是对第三者的一种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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