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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41:24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592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一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一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回款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所在单位和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款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款以资金流水账记账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配偶和专业、退伍军人等符合条件的照顾对象,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按份共有的,申请贷款的住借款人须拥有50%以上的房屋所有权。

5.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暗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7.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8.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下同)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借款人中除主借款人之外的其他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可合并计算(以申请贷款时为准)。

(2)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

①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申请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可当款至18万元。

②高层次人才、专业或退伍军人等符合条件的照顾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且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5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且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

③现役军人配偶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5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1)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不超过90㎡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扣除货币补贴后实际购房贷款的8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超过90㎡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扣除货币补贴后实际购房款的70%。

(2)借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扣除货币补贴后实际购房款的40%。

4.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年限加主贷款人实际年龄放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

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照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六、申请贷款程序: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付清首付款。

2.贷前咨询。借款人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查询我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或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进行贷前咨询。需要办理组合贷款时,应想受托银行咨询办理商业贷款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表式。

3.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各网点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服务专柜,借款人备齐相关材料,一起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4.逐月还贷申请。借款人在办理贷款申请时刻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

5.商业贷款申请。需办理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及办理商业贷款需要的材料到受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则跳过此步骤)。

6.办理担保。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贷款审批均通过后,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申请办理担保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采用常州房屋担保置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两种方式。

7.贷款发放。担保公司同意担保后,公积金中心通知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指定的收款账户。

8.按期还贷。受托银行每月15日(遇节假日则顺延)从借款人约定的个人账户内扣划当月应还款金额。

9.结清贷款。由受托银行出具还清证明,借款人再到担保公司撤销担保,领取房屋产权证,办理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1

身份证件

借款人均须提供身份证件

每人每件各1份,

正反两面复印件各4份

2

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证明(如有)

每人原件1份(不需复印)

3

收入证明

按一下三类提供相应材料:

(1)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且个人年收入低于12万元的,无需提供。(2)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且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均须提供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本栏第(2)、第(3)类借款申请人每人提供原件1份(不需复印)

4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装订整齐,若有补充协议应一并提供。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5

预付房款收据

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套型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实际应付购房款的20%;套型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实际应付购房款的30%。

贷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实际应付购房款的60%。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6

婚姻关系证明

(1)购房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购房人未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

(3)购房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

(4)购房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原件1份,

复印件3份

7

还贷账户

提供借款人银行卡或活期存折。

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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