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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券与可转债的异同

编辑 : 连洁   发布时间: 2018.01.31 12:00:14   消息来源: 股票群 阅读数: 1583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相同点    都是普通债券+看涨期权的综合体。具有相似的发行条款,基本包含期限,转股价格,发行利率,赎回,回售,向下修正转股价条款。    不同点    (1)发行主体不同    (1-1)可转债的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相当于发行未来的新股,类似于增发。   

      相同点
  
  都是普通债券+看涨期权的综合体。具有相似的发行条款,基本包含期限,转股价格,发行利率,赎回,回售,向下修正转股价条款。
  
  不同点
  
  (1)发行主体不同
  
  (1-1)可转债的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相当于发行未来的新股,类似于增发。
  
  (1-2)可交换债券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来说是大股东。如果未来转股,相当于大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发行目的不同
  

  (2-1)可转债一般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
  
  (2-2)可交换债券是大股东变向减持公司股份的途径,也可以作为低息融资的途径。
  
  (3)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同
  
  (3-1)可转债募集的资金进入上市公司,有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为未来上市公司更好发展打下基础。
  
  (3-2)可交换债券募集的资金进入大股东账户,和上市公司无关,对上市公司发展没有影响。
  
  (4)转股对总股份的影响不同
  
  (4-1)可转债转股后,会增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摊薄上市公司当年的每股收益等数据。
  
  (4-2)可交换债券转股后,不会增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相当于大股东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对当年的每股收益等数据造成摊薄。
  
  (5)信用风险主体不同(偿债主体不同)
  
  (5-1)可转债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上市公司本身的信用风险。
  
  (5-2)可交换债券的信用风险则来自于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大股东。
  
  (6)转股意愿不同
  
  (6-1)一般来说可转债发行主体有较为强烈的推动转股意愿,如果公司股价遇到极端情况下,特别是在回售条款实施压力下,有一定动力通过下调转股价促进转股。
  
  (6-2)可交换债券发行主体推动可交换转债转股意愿较低,如果可交换债券对应公司股价遇到极端情况,一般没有动力通过下调转股价促进转股。
  
  (7)进入转股期限不同
  
  (7-1)可转债一般发行完成后6个月进入转股期。
  
  (7-2)可交换债券一般发行完成后12个月进入转股期。
  
  (8)上市后交易计价方式不同
  

  (8-1)可转债采用全价交易,交易系统中显示的交易价格已经包含预期的应计利息。
  
  (8-2)可交换债券和其他大多数债券一样采用净价交易,全价结算。交易系统中显示的交易价格为不包含应计利息的价格,成交后按成交价格加上应计利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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