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创新股份股吧 > 创新股份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公告之我见; 返回上一页

创新股份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公告之我见;

辛序苑

(发表于: 创新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创新股份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公告之我见;
接中国证监会通知,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及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待上述问题核实之后,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取得商务部门对所涉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的批准等其他事项,如需要,请承诺在完成全部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一、创新股份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创新股份系外商投资企业,创新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合益投资,股东 Paul Xiaoming Lee 和 Sherry Lee(创新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系境外自然人,分别持有创新股份 1,955.8 万股股份(14.33%)和 799.85 万股股份(5.86%)。二、本次交易不适用《并购规定》和《战投管理办法》2016 年 10 月 8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发布 2016 年第 22 号公告(以下简称“《第 22 号公告》”):“2016 年 9 月 3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外资并购设立企业及变更的,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备案办法》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本办法。”同时,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备案办法》进行解读,指出:“就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投资,对于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领域,不论金额大小或投资方式(新设、并购)均将继续实行审批管理;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 年第 6 号)(以下简称“《并购规定》”),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证监会、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令 2005 年第 28 号)(以下简称“《战投管理办法》”)。对于外国投资者投资其他领域或采取其他方式投资的,一律实行备案管理。”2017 年 7 月 30 日,商务部修订了《备案办法》,根据修订后的《备案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引入新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属于备案范围的,应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前或登记后 30 日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填报《变更申报表》。”同日,商务部发布 2017 年第 37 号公告(以下简称“《第37 号公告》”):“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范围,自 2017 年 7 月 28 日起,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中《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规定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认为:1、本次交易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投资经核查,创新股份与上海恩捷目前所从事行业均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不存在股权要求、高管要求,因此,根据前述《第 22 号公告》和《备案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投资,创新股份在本次交易中相关事项变更适用备案管理。2、本次交易不适用《并购规定》及《战投管理办法》创新股份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备案办法》的解读,由于本次的交易属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所以本次交易不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也不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因此无需经由商务部门关于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的审批。3、本次交易应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经核查,创新股份与上海恩捷目前所从事行业均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份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属于备案范围。根据修订后的《备案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创新股份作为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引入新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且属于备案范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因此,本次交易适用备案规定,应进行备案登记。结合前述解读以及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国浩律师向云南省商务厅咨询的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国浩律师认为,Paul Xiaoming Lee、Sherry Lee、 YanMa、 Tan Kim Chwee 与 Alex Cheng 通过本次交易分别取得创新股份 8.26%、2.31%、1.44%、2.29%和 0.68%的股份的行为属于备案登记范围,本次交易不需要取得商务部门对所涉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的批准等其他事项。关于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取得商务部门对所涉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的批准等其他事项,已在报告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九、关于本次交易方案是否涉及中国商务部批准的说明/(一)交易对方系境外自然人的情况”补充披露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aulXiaoming Lee 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待有关事项核实之后,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公告》。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8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 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回避表决。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由以上可以看出证监会需要公司回复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证监会的肯定,不然公司董事会的三名成员不会采取回避表决,从公司的公告中可以看出证监会发反馈意见应该在10.1期间,因为会议的通知是10.9号发出,K线图也显示,在大盘如此利好的情况下,股价反应的是下跌,从10.9号至消息明朗,5个交易日股价下跌11.56个百分点,而同期深市上涨2.81个百分点,同期过会的美欣达12号取得批文,股价最高时涨5个多点,创新却一路下跌至跌停,尾市才有上翘,本日却一次性走低,低位再无反弹,应该说股价已经提前反应。中止审核的公司有正业科技、南山控股、长电科技、天神娱乐、正泰电器、宝塔实业、中钨高新、陕西金叶。其中宝塔实业、中钨高新最终发展到终止审核,其他公司先后都拿到了批文,陕西金叶的公告和创新一样,都在中止前加挂一个暂时两个字,仍在准备回复中暂时中止审核的程序:证监会通知-公司召开会议报证监会-证监会书面回复(一周时间)-公司准备回复-公司申请恢复正常审批.......现在俺们就祈福创新股份找到回复的疑点所在,早日过关!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梅赤不
    我去点香.祈福创新股份找到回复的疑点所在,早日过关!
    2017-10-13 22:39:25

    回复

  • 樊研
    就是这个
    2017-10-13 22:48:03

    回复

  • 璩去京
    这个回复肯定有不完善的地方
    2017-10-13 22:50:45

    回复

  • 僪伏
    一直以为,公司的回复,近20天证监会再没有反馈,以为就默认啦,哪知道...........。
    2017-10-13 22:59:52

    回复

  • 湛弋
    重组委的要求莫名其妙,要商务部开一张李晓明有资格投资隔膜厂的证明。人家厂都开了好几年了,结果成了无证企业。
    2017-10-13 23:11:22

    回复

  • 杭舷顷
    俺查了一下,飞凯材料是向商务部征求了意见,而创新股份,仅仅是向云南省商务厅征求意见,这个应该说级别不够。同时两家持有的股份也不一样,应该说有区别。
    2017-10-13 23:12:59

    回复

  • 查冈
    我也希望没事。。
    2017-10-13 23:20:46

    回复

  • 田栅
    还是创新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到位,以自己的理解来回复官老爷们,你还没那么牛吧。
    2017-10-13 23:22:14

    回复

  • 贾昆刷
    我也是这心态节后开盘有点感觉不对路,把它归为定增压盘,,哎.大意了
    2017-10-13 23:27:34

    回复

  • 宫笙栅
    李晓华现不直接持有股权,重组后持有直接持有2000多万股,要商务部审批.加上这一条.
    2017-10-14 00:30:43

    回复

  • 黎崞
    分析到位,祈祷创新股份平安迈过这一关吧!我未来的现金奶牛~创新股份。
    2017-10-14 00:57:00

    回复

  • 姜卯角
    10月8日,神户制钢召开发布会,就未达标铝、铜制品向公众道歉。 视觉中国 图“日本制造”的世界级信誉正在经受严峻考验。高田安全气囊问题、三菱燃油效率造假等丑闻尚未平息,日本第三大钢铁企业神户制钢所8日再次曝出重大丑闻,该公司承认篡改了其生产的部分铝和铜制品的强度等性能数据,将不合格产品交付客户,问题产品涉及包括丰田、三菱、日产在内的众多日本制造企业。从汽车到新干线列车、从飞机到火箭,这些日本制造业引以为傲的领域,均在此次丑闻中“沦陷”。据共同社报道,神户制钢在栃木、三重、山口3县的所有该业务工厂均发现篡改数据,位于神奈川县的子公司生产铜制品的工厂也有篡改行为。据悉铝和铜约占总出货量的4%。《朝日新闻》报道称,涉及篡改数据的产品数量超过2万吨。报道更指出,上述违规行为乃有组织地进行,部分从10年前就已开始。恩捷采购的设备均来自该公司,暴出如此丑闻,待相关问题查清,暂停审核,也在情理之中。
    2017-10-14 01:13:49

    回复

  • 羿眼芽
    神户钢制所拒绝透露受影响的客户名称,仅表示已对与受影响的客户取得联系,会确保有问题制品的安全……在与川崎会晤前称,此次事件可能影响对日本制造业的信任,日本经济产业省非常担心这一点。会晤时,多田明弘对川崎要求称,将给神户制钢所两周时间确定其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并在一个月内公布原因和对策。从这些新闻可以看出,如果恩捷采购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起码需要神户钢制厂和恩捷骋请的相关专家的二次检测报告为合格产品,如有问题要对相关部件进行调换后为合格。方可申请恢复审核。时间的长短,不是由任何人能决定的啦。
    2017-10-14 01:34:16

    回复

  • 弓克底
    竹揽打水一场空但愿不是庞氏骗局
    2017-10-14 01:49:07

    回复

  • 那制刻
    有可能就是这件事
    2017-10-14 06:44:00

    回复

  • 晁剪。
    你也是一个理性投资者,用头脑去分析问题,造假可以排除,如果造假,那么证监会在通知中会明确提出来:中止审核,xxxxxx涉疑造假,等待进一步调查。董事长的外籍一事,相信也能解决,神户钢制造假是突发事件,又和批文时间重叠,证监会采取审慎态度从制度上讲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作为一个理性投资者也是应该支持的,俺们应该相信公司会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毕竞公司的产品出品率、优良率、质量都排在国内首位,只是把重组时间拉长了而已,如果真是设备有问题,经过这次事件,岂不是公司产品又会上一个台阶?祝福创新吧。
    2017-10-14 06:49:19

    回复

  • 董券
    上海恩捷部分高管为外籍,本次注入创新股份后,涉及上市公司引入外资股东,按惯例应申请商务部审批。但前期商务部通过新闻稿方式公告,允许未来类似情况采取备案制方式。就该事项,证监会近期向商务部要求提供正式官方文件。受该事项影响,证监会建议公司先暂停重组申请,待两部委完成沟通后,重启申请。转自雪球网阿耶老高:
    2017-10-14 07:19:10

    回复

  • 刘觅浙
    跟神钢所没有毛关系。做隔膜设备不受力,不是汽车发动机,对金属材料的强度和性能要求几乎没有要求。主要是制造精度精要求高。我是机械专家。
    2017-10-14 07:38:00

    回复

  • 山状
    原因就是商务部书面文件没有拿到。很快就会拿到。跟神钢所没有关系。
    2017-10-14 07:45:33

    回复

  • 高舟皈
    当然,上述仅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具体还是要以上市公司未来的公告为准。我们要有底线思维,即便是这样的情况,也要尽量做最好的打算,往好的方面看,但也要做好最坏的准备。股票是股票,生活是生活。大家该吃吃、该喝喝、该干嘛干嘛去!
    2017-10-14 07:54:31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