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抚顺特钢股吧 > 沈阳中院一审投资者胜诉,辽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核算投资者损失, 返回上一页

沈阳中院一审投资者胜诉,辽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核算投资者损失,

曾庇不

(发表于: 抚顺特钢股吧   更新时间: 2021-11-07 15:35:45)
沈阳中院一审投资者胜诉,辽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核算投资者损失,

沈阳中院一审投资者胜诉,辽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核算投资者损失,赔付比例为17%;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为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转让提供场所和设施,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霍香
    赔付条件:凡于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赔付。
    2021-10-08 11:54:08

    回复

  • 郎协体
    赔偿条件:凡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赔偿。
    2021-10-08 11:55:14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