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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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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东华能源股吧   更新时间: )
东华能源: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0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各项议案,现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议,我们同意聘任周一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建新先生、高建新先生、严家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方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陈圆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汪波先生为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严维山先生为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茅剑浩先生为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同意聘任沈斌先生为公司LPG国际采购部总经理;同意聘任易思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聚丙烯销售部经理;同意聘任黄建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业绩,我们认为有关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聘任,相关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聘任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考察,认为相关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级管理人员的待遇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 鲁毅 沈先金 李翔日期:二O一六年八月一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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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页
    怎么没人?
    2016-08-01 22: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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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奎寅
    陈圆圆,吴三桂
    2016-08-02 07: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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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破砍
    周一峰是先生还是女士?独立意见中称先生,同其他文件不一致,何故?
    2016-08-02 12: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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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值
    周一峰是先生?
    2016-08-02 1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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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贾抱
    没文化真可怕
    2016-08-02 14: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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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吵
    她的先生就是她老公。任总经理。没文化真可笑,我肚子都笑抽了。这水平是被韭菜的命。上海那边上学的少。莫怪。
    2016-08-02 23: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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