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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函

包建爽

(发表于: 海陆重工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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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1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函鉴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吴卫文、聚宝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3.6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现作出如下不可变更及撤销的承诺与保证: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0个月内,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会因本承诺人原因发生变更。若本承诺人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函》签章页)承诺人(签字):徐元生2017年7月20日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函鉴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吴卫文、聚宝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3.6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为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现作出如下不可变更及撤销的承诺与保证: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0个月内,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会因本承诺人原因发生变更。若本承诺人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函》签章页)承诺人(签字):徐冉2017年7月20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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