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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劳朋宛

(发表于: 三五互联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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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26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23层电话/Tel: 86-592-2613399传真/Fax: 86-592-2630863www.allbrightlaw.com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16)厦锦律书字第0010号共9页致: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互联”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三五互联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的事项: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三五互联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二、本所律师仅根据自己对前述有关事实的了解和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就三五互联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三、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得到三五互联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如下保证: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1- 法律意见书1、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副本和书面材料复印件,与其正本或原件是严格相符的;2、文件和书面材料中的盖章和签字均是真实有效的;3、文件、书面材料、以及有关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遗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以及4、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材料均已向本所披露,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故意导致的隐瞒、疏漏之处。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三五互联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三五互联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经查验,三五互联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根据上述公告,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一)逐项审议《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4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2- 法律意见书1.6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1.7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1.8 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程序;1.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1.1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1.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二)审议《关于制定……[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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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暴布西
    还好吧,是好事。
    2016-03-26 0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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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步秀
    星期一涨停!
    2016-03-26 06: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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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玲
    都卖完了,没捣乱的来
    2016-03-26 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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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丑之
    都卖完了,没捣乱的了
    2016-03-26 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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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充容凌
    都卖完了,没捣乱的了
    2016-03-26 23: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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