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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56:海兴电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尚架佘

(发表于: 海兴电力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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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09

股票简称:海兴电力 股票代码:603556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exingElectricalCo.,Ltd(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暨 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一、重要声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海兴电力”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二、股份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兴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海兴控股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良璋、李小青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良璋、李小青之子周君鹤通过海兴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海兴控股的股权,也不由海兴控股回购本人所持股权;同时,本人应确保海兴控股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海兴控股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本公司股东海聚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股份。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5、本公司股东启明环宇、奥普卫厨、杭州聚泽、浙科升华、浙江赛盛、浙江赛业、杭州鑫吾、浙江海邦、宁波海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6、海聚投资股东张仕权、张向程、程锐、娄小丽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海聚投资的股权,也不由海聚投资回购其所持股权。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海兴电力所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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