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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业绩说明会-总经理朱雁等高管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靳抑处

(发表于: 吉林敖东股吧   更新时间: )
吉林敖东业绩说明会-总经理朱雁等高管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副董事长、总经理:朱雁董事、董秘:陈永丰 财务总监:张淑媛201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1、 请问朱雁 :公司近期有没有考虑参股保险企业?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尚未制定投资参股保险企业的计划,如有,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请问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买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更多的投资收益,回报股东。张总回答问题文不对题!既然是理财为了提高投资收益,你为什么不能把理财的钱用做分红,我们投资者自己不会买理财产品吗?我们投资者自己不会理财吗?要你巴阿利润放在你那里去理财?请你解释!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5年度公司参与认购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投资设立吉林敖东创新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并加大对广发证券市值管理工作,对资金需求较大,同时在2016年适时加大对外投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以产为基础,以融为通道” 的产融结合发展模式,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5年7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广发证券股权实施市值管理的议案》,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做好对所持广发证券股权市值管理工作。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审慎进行资本市场投资。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3、请问张淑媛 :作为财务总监有责任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如果最终出来的员工持股计划有损股东利益,张总监怎么做??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议案》,议案仍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尚未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如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后,公司将及时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遵循合法合规、自愿有偿、风险自担的原则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不存在您所说的用5亿公司资金回购完了后免费送给全公司员工或指定人员事项。在这里提醒您,关于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4、请问 :未分配利润占比公司市值是沪深两市最高的了,请解释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达到每股11.75元的原因,要如何进行分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大部分来自对广发证券采用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司并未实际收到现金。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5、请问 :100多个亿放在银行理财也收益不好,那试问利息去哪儿了?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大部分来自对广发证券采用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司并未实际收到现金。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6、请问朱雁 :请问朱总,未分配利润存在哪个银行?有产生利息吗?年息是多少?后期打算怎用?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大部分来自对广发证券采用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司并未实际收到现金。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7、 请问朱雁 :感觉二级市场投资者太不重要了?答复不痛不痒!关键问题略过!?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杜绝选择性披露的情形发生,严格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8、请问朱雁 :为什么今年公司的医药行业净利润,减少这么多?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今年公司的医药行业净利润较上年增加,详见2015年年报。9、请问 :尊敬的公司高管您好:关于回购的股份,这一部分的表决权属于谁?我们如何行使回购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公司的回购方案没有说明是对全体股东合法权利的剥夺!!!这种问题多多的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用意何在?请我们的朱总回答,谢谢!!!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按照规定将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在一年内过户给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过户前不具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司及时制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您可详阅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10、请问 :关于《吉林敖东》董事会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同时违反《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分红条款的投诉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规定: 三、 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 “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修改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年8月)》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吉林敖东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如下:2012年度分红0.10元/股;当年未分配利润:8.6080元/股;2013年度分红0.10元/股;当年未分配利润:9.5787元/股;2014年度分红0.20元/股;当年未分配利润:9.4463元/股;2015年度分红0.30元/股;当年未分配利润:11.7504元/股;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与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2012年度至2014年度该三年实施的年均分配利润的比率是:1.441%;2013年度至2015年度该三年实施的年均分配利润的比率是:1.905%;吉林敖东董事会连续数年严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同时违反《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分红条款,我们特向贵会提起投诉,强烈要求证监会处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促使他们改正错误。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可详阅公司年度报告第28页“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2015年及2016年公司对资金需求较大,结合公司发展实际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符合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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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吏仆
    2016-08-01 09: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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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8-01 10: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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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锺回虔
    2016-08-01 11: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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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岸臣
    2016-08-01 17: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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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吸
    2016-08-02 10: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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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町
    2016-08-04 13: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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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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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濮拒咸
    2016-09-04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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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文他
    千万别相信东北人和东北的企业,都是极低素质的大忽悠加盲流的后代。
    2016-09-04 23: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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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颜珏
    2016-10-08 2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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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纹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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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臧案巧
    2016-11-20 13: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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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巳忘
    2016-11-20 13: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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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畔就
    哈哈,相信虚假数据的蠢货无药可救!
    2016-12-04 22: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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