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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调整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牧必

(发表于: 北新建材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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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2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调整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6年4月21日,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根据该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向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及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家有限合伙企业(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35%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调整的议案》事前予以认可:我们认为:上述议案审议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本次调整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穿透后合计人数为194人,包括贾同春等193名自然人及泰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符合发行对象原则上不超过200名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不涉及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和交易价格进行变更,亦不构成对本次交易原方案的重大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调整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2016年7月26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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