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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信仪器(688622)  现价: 20.20  涨幅: 5.32%  涨跌: 1.02元
成交:1860万元 今开: 19.18元 最低: 18.98元 振幅: 6.36% 跌停价: 15.34元
市净率:3.36 总市值: 14.14亿 成交量: 936842手 昨收: 19.18元 最高: 20.20元
换手率: 2.41% 涨停价: 23.02元 市盈率: -14.92 流通市值: 7.85亿  
 

禾信仪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19:46:57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0号)批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禾信仪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9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5.8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9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2,600.00万元,本公司实收人民币28,375.00万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621号《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0,296.35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456.4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315.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979.5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36.0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315.57
减:2023 年募投项目支出 3,680.63
减:2023 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78.78
加:2023 年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02.16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58.32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全文同理。(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58.32万元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800137614102020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 1,323.99
司开发区支行 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7302110106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 167.10
司广州东风支行 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91190100100120111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 67.22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21174865343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 0.00(注)
司广州香雪支行 账户
合 计 1,558.32
注:银行账户存储余额为42.14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闲置资金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438.6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人民币0.4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9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 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9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具体 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序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起止时间 截至 12 月 31
号 日状态
1 兴业银行广州开 结构性存款 1,200.00 2023/1/16-2023/2/16 已赎回
发区支行
2 兴业银行广州开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3/3/6 -2023/4/7 已赎回
发区支行
3 兴业银行广州开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3/4/13-2023/5/15 已赎回
发区支行
4 兴业银行广州开 结构性存款 900.00 2023/5/24-2023/6/25 已赎回
发区支行
5 兴业银行广州开 结构性存款 850.00 2023/7/4-2023/8/3 已赎回
发区支行
6 兴业银行广州开 结构性存款 800.00 2023/8/7-2023/9/7 已赎回
发区支行
7 兴业银行广州开 结构性存款 750.00 2023/9/13- 2023/10/23 已赎回
发区支行
8 兴业银行广州开 结构性存款 650.00 2023/10/25- 2023/11/24 已赎回
发区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2,178.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178.78万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注销。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仍由专户支付。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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