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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  现价: 23.55  涨幅: 0.43%  涨跌: 0.10元
成交:1503万元 今开: 24.03元 最低: 23.27元 振幅: 3.28% 跌停价: 18.76元
市净率:2.34 总市值: 18.84亿 成交量: 6375手 昨收: 23.45元 最高: 24.04元
换手率: 1.32% 涨停价: 28.14元 市盈率: 117.31 流通市值: 11.39亿  
 

艾可蓝: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17:43:52
2023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52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 1-3
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差错 4-5
更正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外经贸大厦 15 层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2023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30Z1524 号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
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艾可蓝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艾可蓝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艾可蓝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艾可蓝容诚专字[2024]230Z1524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熊延森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屠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平安
2024 年 4 月 23 日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发现存在会计差错事项,并对其进行了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3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2024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
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
为:2023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 ActBlue France SAS (以下简称“ABF”)原股东 Vitesco
Technologies Lohmar Verwaltungs GmbH(以下简称“VT”)要求公司根据《出售选择权
协议》支付 ABF 收购日已确认的研发退税金额 2.476.220.00 欧元,公司与 VT 就研发退
税支付金额进行了商定,该事项导致需要对公司 2021 年 8 月收购 ABF100%股权的合并
成本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
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企业合并成本、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等进行的调整,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因此,公司根据商定后应支付给 VT 的研发退税款,调整合并报表已确认的商誉和其他应付款金额。追溯
调整后,调增 2021 年末商誉和其他应付款金额人民币 17,877,565.53 元,调增 2022 年末
商誉和其他应付款金额人民币 18,380,733.44 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商誉 22,746,417.43 18,380,733.44 41,127,150.87
资产总计 1,792,900,889.22 18,380,733.44 1,811,281,622.66
其他应付款 10,833,097.82 18,380,733.44 29,213,831.26
负债总计 991,319,971.85 18,380,733.44 1,009,700,705.29
2.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商誉 22,123,740.06 17,877,565.53 40,001,305.59
资产总计 1,738,947,508.63 17,877,565.53 1,756,825,074.16
其他应付款 19,438,036.81 17,877,565.53 37,315,602.34
负债总计 914,441,424.50 17,877,565.53 932,318,990.03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商誉调整金额不一致,主要是汇率变动
所致。上述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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