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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邦高科(603398)  现价: 19.28  涨幅: 0.05%  涨跌: 0.01元
成交:5801万元 今开: 19.26元 最低: 19.11元 振幅: 2.02% 跌停价: 17.34元
市净率:3.96 总市值: 83.61亿 成交量: 30096手 昨收: 19.27元 最高: 19.50元
换手率: 0.88% 涨停价: 21.20元 市盈率: -219.59 流通市值: 66.06亿  
 

沐邦高科: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21:18:4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1,141 人。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大华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大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大华所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审计意见。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听取会计师对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要点、重要时间节点的安排汇报,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项目组就年审过程中的审计重点、审计难点等相关重要事项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督促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报告,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在执行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所遵守了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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