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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  现价: 10.24  涨幅: -2.85%  涨跌: -0.30元
成交:11076万元 今开: 10.45元 最低: 10.19元 振幅: 6.55% 跌停价: 8.43元
市净率:1.93 总市值: 21.80亿 成交量: 105671手 昨收: 10.54元 最高: 10.88元
换手率: 6.64% 涨停价: 12.65元 市盈率: 32.32 流通市值: 16.30亿  
 

晨化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7 19:58:5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三年度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323号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晨化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晨化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晨化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晨化股份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64,25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人民币 235,25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7 日汇入
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的 10167401040006115 专户
128,160,000.00 元、汇入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甸支行的
3210230241010000205274 专户 67,030,000.00 元、汇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应支行的 32050174743600000356 专户 40,060,000.00 元,另扣减中介费、信息披露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 17,030,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2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9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64,250,000.0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46,030,000.0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218,220,000.00
减:募投项目款项(注 1) 202,491,344.73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23,297.86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减:转入一般存款账户(注 2、注 3) 2,040,109.00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1,649,827.77
加: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 19,016,682.04
加:一般存款账户转入(注 3) 2,02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351,758.22
其中:购入理财产品 15,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351,758.22
注 1:减:“募投项目款项”包含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支付工
程款 93,410,262.57 元,使用 59,081,082.16 元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款项。
注 2: 2017 年 3 月,公司将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20,109.00 元 利 息 转 入 公 司 一 般 存 款 账 户 后 注 销 了 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3210230241010000205274)。
注 3: (1)2019 年 8 月公司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从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误转入的资金 200.00
万元,2019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将该笔 200.00 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退转到公司一般存款
账户。
(2)2019 年 1 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购买中航证券安心投 180 天 242 号收
益凭证,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后实际购买该理财产品 998.00 万元,故公司将证券
账户 2 万元多余资金又退转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351,758.22
减:募投项目款项 13,328,495.32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1,691.78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182,527.04
加: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 173,357.1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3,377,455.30
其中:购入理财产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377,455.3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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