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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002812)  现价: 41.71  涨幅: -3.47%  涨跌: -1.50元
成交:47767万元 今开: 42.38元 最低: 41.63元 振幅: 2.34% 跌停价: 38.89元
市净率:1.51 总市值: 407.82亿 成交量: 113768手 昨收: 43.21元 最高: 42.64元
换手率: 1.37% 涨停价: 47.53元 市盈率: 20.03 流通市值: 346.27亿  
 

恩捷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4 19:28:56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大华会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7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9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会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的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所就审计计划、业务约定书、风险和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计并提交报告。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出具初步意见及出具终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均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对重要事项及可能对财务报告有潜在影响的主要
会计估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和重要的会计政策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会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大华会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会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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