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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002547)  现价: 2.69  涨幅: -1.47%  涨跌: -0.04元
成交:3282万元 今开: 2.76元 最低: 2.68元 振幅: 2.93% 跌停价: 2.46元
市净率:15.45 总市值: 30.34亿 成交量: 121378手 昨收: 2.73元 最高: 2.76元
换手率: 1.10% 涨停价: 3.00元 市盈率: -10.55 流通市值: 29.70亿  
 

春兴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19:00:41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的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前述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袁静女士、荣志坚先生、龚燕南女士、董作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的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前述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阮晓鸿先生、张山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同意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袁静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研究所,上海君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8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1,000,003 股,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因 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于 2023 年 9月 26 日作为公司董事长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除上述事项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荣志坚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4 年 9 月至 1996 年 2 月在南京金城集团任高级工程师;1996 年 2 月至 1999
年4月在南京金城三国机械电子有限公司任生产技术总担当;1999年4月至2003
年 4 月在苏州新和机械有限公司任品质工程部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苏州金莱克清洁器具有限公司任精密机械厂厂长;2008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志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龚燕南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1 年 6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苏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06 年 5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春兴精工公司项目经理及业务总监,自 2011 年 9 月起任春兴精工
公司汽车事业部业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燕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4、董作田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先后担任春兴铸造(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财务部
成本会计、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主管、集团财务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历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作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因 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
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受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除上述事项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5、阮晓鸿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
1998 年 9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
主管;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昆山京昆油田化学科技开发公司担任财务经
理;2004 年 5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芜湖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经理;
2007 年 11 月至今为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晓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6、张山根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4 年 7 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铸造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华宏奥迪卡压铸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奥机电有限公司、常州云港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总经理、苏州三基铸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苏州金韵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执行会长;兼任 ISO/TC306 铸造机械中国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金属热成形分会(SAC/TC186-SC2)副主任、中国铸造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专家、苏州市粉尘防爆专家委员会专家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山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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