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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3368万元 今开: 7.07元 最低: 6.95元 振幅: 3.25% 跌停价: 5.66元
市净率:1.96 总市值: 29.88亿 成交量: 47509手 昨收: 7.07元 最高: 7.18元
换手率: 1.65% 涨停价: 8.48元 市盈率: 89.96 流通市值: 20.27亿  
 

电声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23:02:39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概述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广州市博瑞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广州电声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贝叶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迈达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成都瑞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量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母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电盛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江苏天唯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海南新灵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明日视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快闪客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象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普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深圳市荣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丰食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电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运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声数字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等45 家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法制教育、经营管理、审批权限、不相容职务分离、财务体
系运作、计算机信息系统、财产保护、全面预算、运营分析、绩效管理、采购业务、项目合规运行、反舞弊控制、募集资金、关联交易、重大投资、控股子公司、信息与沟通。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1.资金资产活动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2.收入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3.成本费用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4.投资活动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5.关联交易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6.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相关的风险与控制;7.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风险与控制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1.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管理组织机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有效的执行机制和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达成,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和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确保股东权益不受到损害。
(4)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2)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相关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之外的任何权利。
(3)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内部各项经营活动、各项业务活动、各个部门和公司所有岗位,并针对业务活动运营过程的关键控制点,建立和落实决策、实施、监督、反馈、完善等各个环节。
(4)内部控制制度要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遵循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控制制度应根据公司所处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模以及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而不断提高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
1.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监督。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容为:与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制定评价方案、实施评价活动、编制评价报告等程序开展。评价工作主要采用个别访谈法、穿行测试法、实地查验法、审计抽样法、比较分析法等。
(六)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特点,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管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经营活动各个层面和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0.5%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错报金额>总资产的 0.5%
营业收入的 0.3%<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总资产的 0.3%<错报金额≤总资产的 0.5%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0.3%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
错报金额≤总资产的 0.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重大缺陷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损失金额>500 万元
重要缺陷 200万元<损失金额≤500万元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20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较严重;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大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④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重要缺陷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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