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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净率:2.12 总市值: 32.05亿 成交量: 133379手 昨收: 8.72元 最高: 9.13元
换手率: 3.70% 涨停价: 9.59元 市盈率: 19.46 流通市值: 32.05亿  
 

法兰泰克: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克泉)

公告时间:2024-04-26 17:07:49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杨克泉)
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杨克泉,1967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北京凯易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鲲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南通易恒科技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任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姓名 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杨克泉 6 6 2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
委员会,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公司治理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密切良好的沟通,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获取支持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①租赁关联方陶峰华先生的房屋用作上海分公司的办公场所,交易金额18万元;②向关联方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珮丝”)销售产品,交易金额144.87万元。
本人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与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及陶峰华先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22.7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
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公告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本人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本人对激励计划事项进行认真核查,认为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2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717,034.46元,转增59,782,334股。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有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报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克泉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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