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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598万元 今开: 17.55元 最低: 17.50元 振幅: 2.41% 跌停价: 13.96元
市净率:1.67 总市值: 28.36亿 成交量: 337139手 昨收: 17.45元 最高: 17.92元
换手率: 0.21% 涨停价: 20.94元 市盈率: -35.18 流通市值: 28.36亿  
 

福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8:56:52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福
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吴飞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罗妙成)》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718.78 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24.81%;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7.4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3.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60.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20.5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74,535.6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合并报表
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321,330,009.78 元、289,228,435.40 元。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 2024 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2.96 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 2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
何文秋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
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 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
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
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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