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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300480)  现价: 15.32  涨幅: -1.48%  涨跌: -0.23元
成交:3419万元 今开: 15.72元 最低: 15.30元 振幅: 3.67% 跌停价: 12.44元
市净率:3.80 总市值: 54.04亿 成交量: 21976手 昨收: 15.55元 最高: 15.87元
换手率: 0.89% 涨停价: 18.66元 市盈率: 86.71 流通市值: 37.97亿  
 

光力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3-29 22:12:59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3197 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
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 310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主持。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贾昆鹏、副总经理王新亚、财务总监周遂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胡延艳女士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王建新先生、袁德铸先生及报告期内届满离
任独立董事王红女士、尤笑冰先生、江泳先生、王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2,126,671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
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 1,279,700 股公司
股份,利润分配基数为 350,846,971 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17,542,348.55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意见等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较为
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等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基于谨慎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7 票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方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
份归属,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可转债
转股新增公司股份 1,03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52,126,671 元变更为
352,186,164 元,公司总股本由 352,126,671 股增加至 352,186,164 股。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以符合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4621 万股(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1.6924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王建新先生、袁德铸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王建新先生、袁德铸先生回避表决,由非独立董事赵彤宇先生、胡延艳女士、李祖庆女士、张健欣先生表决。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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