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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300480)  现价: 15.41  涨幅: 0.59%  涨跌: 0.09元
成交:1961万元 今开: 15.50元 最低: 15.27元 振幅: 1.50% 跌停价: 12.26元
市净率:3.82 总市值: 54.36亿 成交量: 12747手 昨收: 15.32元 最高: 15.50元
换手率: 0.51% 涨停价: 18.38元 市盈率: 87.22 流通市值: 38.19亿  
 

光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18:14: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力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国安 联系电话:010-60833075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建强 联系电话:0371-5562319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是,根据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
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运用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
1.信息披露 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 不适用
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
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2023
2.公司内部制度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不适用
的建立和执行 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
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
3.“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 不适用
“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程、
际控制人变动 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
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
5.募集资金存放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 不适用
及使用 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得
6.关联交易 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 不适用
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取得
7.对外担保 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
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取得了资
8.购买、出售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
产 资产购买、出售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9.其他业务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对外投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 、 风 险 投 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 不适用
资 、 委 托 理 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
财 、 财 务 资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
者其聘请的证 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券服务机构配 况专项核查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 用情况鉴证报告等资料。
情况
11.其他(包括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
经营环境、业务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
发展、财务状 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
况、管理状 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 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等方面的重大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 是 不适用
职,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已
公开发售的股份,购回价格以发行价和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之日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均价孰高者确定,上市后如发生除息除 是 不适用
权,前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
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承担其
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承担的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股票时,本人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
(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
公司,在公司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是 不适用
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在出现稳定股价措
施启动情形起5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告
知公司董事会,并按照提出的计划增持公司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为稳定公司股价而采取公司回购股份的措施的议案时,本人将投赞
成票积极促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若本人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
司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
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承诺:(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
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目前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
争关系的任何其他企业、机构、实体的股份、股权或任何权益,将来
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在该领域进行投资、收购,或在该等企业、机构、
实体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人从 是 不适用
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3、本人
承诺将不向业务与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实体或个
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如上述承诺被证
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公司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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