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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300065)  现价: 7.00  涨幅: 5.90%  涨跌: 0.39元
成交:24871万元 今开: 6.65元 最低: 6.65元 振幅: 6.35% 跌停价: 5.29元
市净率:2.98 总市值: 50.63亿 成交量: 360925手 昨收: 6.61元 最高: 7.07元
换手率: 5.48% 涨停价: 7.93元 市盈率: -42.69 流通市值: 46.07亿  
 

海兰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8 20:50:56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1-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8213号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兰信公司”)董事会对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海兰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海兰信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海兰信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海兰信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程序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海兰信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
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有效的内部控制也仅能对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此外,由于内外部环境及经营业务等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与运作、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系统、风险评估、信息披露、财务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对子公司管理等内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要程度项目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未有效的运行;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2)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一)控制环境及内部控制结构
1.法人治理结构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监事。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析结果,对计划作出修订。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与运作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自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运转正常,委员能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公司设立了财务、人力、运营管理、投资等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各部门分工明确,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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