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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688559)  现价: 35.80  涨幅: 0.56%  涨跌: 0.20元
成交:16523万元 今开: 35.07元 最低: 34.90元 振幅: 3.57% 跌停价: 28.48元
市净率:3.09 总市值: 73.02亿 成交量: 4639862手 昨收: 35.60元 最高: 36.17元
换手率: 2.27% 涨停价: 42.72元 市盈率: 22.02 流通市值: 73.02亿  
 

海目星: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公告时间:2024-05-21 19:13:48

股票简称:海目星 股票代码:68855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或价值判断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60,517,95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
或调减。
四、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43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120,000.00 90,000.00
2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70,000.00 5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1,430.00 51,430.00
合计 241,430.00 196,43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九、公司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
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一、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
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波动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下游领域包括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光伏及 3C 消费电子等,
产品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客户的产能投放情况,所在行业的景气程度主要受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和产能扩张周期影响。由于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光伏及 3C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备较为明显的周期性,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扶持政策力度下降等不利因素出现,将造成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得到有效消纳,将不利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二)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98,433.07 万元、410,541.55万元和 480,451.23万
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0,917.08 万元、38,040.14 万元和 32,174.42 万元。2022 年公司
业绩快速增长,在手订单金额迅速增加,主要受益于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新能源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下游新能源电池厂商扩产带动了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和市场空间的快速增长。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7.03%,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15.42%,主要系国内市场竞争激烈,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持续加大产品开发投入,加大海外业务开拓,持续进行管理变革,研发、销售和管理方面的投入增加,造成利润下降。
若公司主要客户自研同类产品、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来业务开拓不及预期或无法在市场竞争、技术变革过程中保持优势,公司将来可能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或需求萎缩,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公司当年营
业利润较上一年度下滑 50%以上或当年亏损的风险。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7,956.29 万元、343,414.17 万元和
485,216.82 万元。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的要求并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公司产品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导致存货无法实现销售,或者存货性能无法满足产品要求,价值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四)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6,682.85 万元 、 105,769.38 万元和
152,452.01 万元,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4,890.81 万元、11,610.50 万元和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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