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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  现价: 12.27  涨幅: 0.74%  涨跌: 0.09元
成交:6141万元 今开: 12.20元 最低: 12.20元 振幅: 2.30% 跌停价: 10.96元
市净率:4.54 总市值: 22.45亿 成交量: 49748手 昨收: 12.18元 最高: 12.48元
换手率: 2.84% 涨停价: 13.40元 市盈率: 119.40 流通市值: 21.53亿  
 

好利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茂林)

公告时间:2024-04-28 15:52:5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朱茂林:中国国籍,男,1979 年出生,首都师范大学法学教育硕士、中国
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现任北京京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23 年 10 月 17 日因连续任职时间满六年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23 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任期内履职概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2023 年任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任期内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大会 3 3 0 0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积
极参加各次会议,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薪 酬考核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 咨询等作用。
2023 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任期内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核查,对关键问题进行审核,具体如下:
事项
序号 日期 会议名称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转让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部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 分股权
1 2023/3/20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好利智行(厦门)科技有限
同意
公司增资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同意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023/3/22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
第五次会议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
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同意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同意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 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
3 2023/3/31
第七次会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部分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并
同意
变更合伙人性质及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第五届董事会 同意
4 2023/8/28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九次会议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提名钱嫣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5 2023/9/27 同意
第十次会议 事候选人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任期内,公司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同时,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审计时间、重点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多次沟通了解,督促公司配合审计机构提供真实资料,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议案,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6.日常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因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 6 年,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聘任新的独立董事后辞去独立董事之职。在 2023 年任期内,本人兢兢业业,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现场会议,并通过视频及其他通讯形式参与公司决策,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各项工作,公司配备专门人员联系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能够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相应的职权。
三、2023 年任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023 年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部分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并变更合伙人性质及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及同意。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一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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