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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603256)  现价: 7.27  涨幅: 2.39%  涨跌: 0.17元
成交:2236万元 今开: 7.09元 最低: 7.02元 振幅: 3.52% 跌停价: 6.39元
市净率:4.52 总市值: 64.16亿 成交量: 31207手 昨收: 7.10元 最高: 7.27元
换手率: 0.35% 涨停价: 7.81元 市盈率: -95.20 流通市值: 63.96亿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7:31:51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
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由毛嘉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及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最女士、钟静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毛嘉明先生、杜甫先生、黄郁佳女士、郑丽娟女士、钟静萱女士、吴最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需要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表决时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庞春云女士、谢宜芳女士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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