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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净率:2.28 总市值: 66.36亿 成交量: 6294手 昨收: 52.15元 最高: 52.32元
换手率: 0.54% 涨停价: 57.37元 市盈率: 17.00 流通市值: 60.28亿  
 

健之佳: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9:12:0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KMAA2B005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之佳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健之佳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健之佳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健之佳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健之佳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KMAA2B005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规 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要求,将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 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89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579.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87,450.16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0,235.81万元,其 中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5日到账,已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 出 具
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
(二)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剩余募集资金经董事 会决策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90,235.81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385.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3,132.73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54,430.62
本年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8,702.1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减:支付发行费用 2,785.64
减:手续费支出 6.56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26.1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261.71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13.69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首发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存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园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分别与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 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原 名为“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本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余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闲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实际情况,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9日前,公司已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最终的实际结余募集资金4,713.69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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