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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手率: 2.40% 涨停价: 17.94元 市盈率: -26.55 流通市值: 11.51亿  
 

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4 19:27:4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杰美特”)2020年 8 月起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美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43 号)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 1,320,3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30,616,905.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9,703,094.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5-00017 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8,970.31
加:2020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26.31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置换金额,详见注 1) 15,880.24
加:2021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892.52
加:2022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4.37
加:2023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396.51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107,7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09.78
注 1: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金额为 2,278.0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1”)。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8 月 4 日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6,237.03 万元增资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用于实施“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增资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越”)用于实施“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
项目”。2021 年 2 月 7 日杰之洋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东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
1该《管理制度》分别经 2020 年 12 月 1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年 2 月 1 日中创卓越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东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065013002199578 13,215,624.6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西丽 911001230900000332 0.00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 66082003630 158,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518000014370180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5380000143845103 15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19298310807 11,580,317.47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1929837900031 2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1929837900045 2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东莞市杰之洋塑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0174561387 709,383.04
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坂田支行
东莞市杰之洋塑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0174735844-00131 379,000,000.00
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东莞市杰之洋塑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1477888289 10,000,000.00
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东莞市杰之洋塑胶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 66350010777 300,000,000.00
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创卓越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技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竹子 10854000000427039 4,592,446.50
林支行
深圳市中创卓越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0854000000458669 30,000,000.00
技有限公司 公司竹子林支行
深圳市中创卓越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0854000000465199 10,000,000.00
技有限公司 公司竹子林支行
合计 1,107,097,771.61
注:与杰之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实际存储银行为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6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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