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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688026)  现价: 12.03  涨幅: -0.17%  涨跌: -0.02元
成交:2533万元 今开: 12.07元 最低: 11.95元 振幅: 2.24% 跌停价: 9.64元
市净率:1.66 总市值: 16.89亿 成交量: 2095600手 昨收: 12.05元 最高: 12.22元
换手率: 1.49% 涨停价: 14.46元 市盈率: 32.62 流通市值: 16.87亿  
 

洁特生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9 17:52:14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6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7—2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491 号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洁特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洁特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洁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洁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洁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特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16.49 元,共计募集资金 41,22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897.41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9,327.5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86.8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94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940.76
项目投入 B1 35,457.4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B2 1,449.8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2,000.0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477.94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6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1,456.88
项目投入 D1=B1+C1 35,935.4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51.5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3,456.8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采用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和余额包销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4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5,700,000.00 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 元,其中已扣除贵公司提前支付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金额 3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434,3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508,492.6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491,507.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67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3,249.15
项目投入 B1 3,274.5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B3 261.12
项目投入 C1 6,387.61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利息收入净额 C3 1,315.58
项目投入 D1=B1+C1 9,662.1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576.7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35,163.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163.71
差异 G=E-F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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