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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603997)  现价: 12.36  涨幅: -3.36%  涨跌: -0.43元
成交:9836万元 今开: 12.78元 最低: 12.31元 振幅: 3.99% 跌停价: 11.51元
市净率:2.97 总市值: 156.49亿 成交量: 78896手 昨收: 12.79元 最高: 12.82元
换手率: 0.68% 涨停价: 14.07元 市盈率: 96.05 流通市值: 144.13亿  
 

继峰股份:继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华君)

公告时间:2024-04-25 18:39:56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谢华君:女,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并审查了表决程序,认为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 3 次。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2023 年,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情况
2023 年,本人及时、有效地与内审部门沟通所关注内部审计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功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本人高度重视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与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对外部审计师年度审计提出相应意见与建议。
(三)日常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董事会会议、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经营管理稳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2023 年,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个人履职能力。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关注公司上证 e 互动平台、IR 热线电话、IR 邮箱的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保证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满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履职过程不存在任何障碍。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依法作出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形。
(三)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内发布的 4 份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审议,要求管理层就有关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作出说明,同时督促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加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公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四) 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本人认真了解和查阅了容诚事务所的有关资料,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公司对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
(五)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11 月 17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事先认可,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新的财务负责人。本人审核了上述候选人的简历及审议程序,认为: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 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 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11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对公司提名、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对董事的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行业水平和公司经营状况,符合公司激励、考核的相关制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也衷心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 2023 年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谢华君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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