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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000968)  现价: 7.00  涨幅: 1.16%  涨跌: 0.08元
成交:3322万元 今开: 6.89元 最低: 6.88元 振幅: 2.02% 跌停价: 6.23元
市净率:1.16 总市值: 67.73亿 成交量: 47531手 昨收: 6.92元 最高: 7.02元
换手率: 0.49% 涨停价: 7.61元 市盈率: 14.62 流通市值: 67.73亿  
 

蓝焰控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春宏)

公告时间:2024-04-24 19:07:09

山西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余春宏
本人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审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余春宏,1959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中国
注册会计师。1982 年 1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1993 年在中南财经大学在职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82年1月至2019年1月在山西财经大学工作,历任会计学系教师、理财学系主任、财务处处长、华商学院院长、名誉院长等职务,2019
年 1 月退休。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2 月担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会次数
余春宏 5 2 3 0 4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基础上,与经理层、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审慎客观地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表决,对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 年 1 月 19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6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和 2023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4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12 月 11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 6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充分的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介绍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就相关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审计情况,关注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事项,有效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出席率为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以及董监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的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充分的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介绍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就相关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确保公司 2023年年报按时、高质量的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投资者关注重点,参加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
极关注互动易等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关注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情况,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及其他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情况进行沟通交流;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我们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八)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山西省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特别是中国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来,着重学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内
容,2023 年 10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135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
训班,2023 年 11 月山西证监局关于举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决策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地区整体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所发放的薪酬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我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任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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