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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莲花健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义军)

公告时间:2024-04-29 19:35:12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义军先生简历:汉族,1969 年 10 月出生,教授,硕士学历,现任东北电
力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9 月,就职于东北电力学院,
电力科学研究所,专职科研;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3 月,东北电力学院研究生
(脱产学习);1999 年 3 月至 2003 年 7 月,就职于东北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
教师;2003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东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
职称;2011 年 7 月至今,东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职称;2018 年 1 月
至今,任吉电股份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于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我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亲自出席(次)
会次数 (次)
王义军 14 14 6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会前,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对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对2023年度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薪酬制度合理性、股权激励计划合法性进行审核,认为相关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述事项提出异议。同时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选董监高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专业背景在相关会议前进行了认真审核,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与我保持沟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能够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会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送达每一位独立董事,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我
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尤其是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要求公司积极回答中小股东的疑问,积极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我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在审计意见初步出具后,我与审计机构就审计事项和审计师对公司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沟通,审计机构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具体总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对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流的资金使用要求认知不到位,将用于临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纳入公司流动资金池统一使用,未做专户专管。2023 年 9 月中旬,公司存放临时补流资金的部分账户将资金用于非流动资金用途,该笔资金支出超过了当日该账户内存放的公司自有流动资金,涉及金额为2,143 万元。但该情况发生时,公司整体自有流动资金余额足以覆盖前述金额,即公司有足够的自有流动资金用来支付该款项。故公司不存在故意挪用、占用募集资金的动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部分董事的变更选举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我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经历、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和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对应岗位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因此我对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好激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公司在 2023年度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和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予条件已成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我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时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同时公司生产经营尚需资金,董事会提出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认为:该方案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自我评价体系运行情况,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能够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顺利开展,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七)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八)聘任财务总监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于腾先生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我对财务总监候选人于腾先生的简历进行仔细核查,就其任职情况、惩戒情况、基本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地现场调研,考察公司发展情况,重点对所属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公司40年庆典期间重点关注公司风险控制、经营发展;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总体评价
2023年,我作为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协助支持。
2024 年,我将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义军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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