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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300761)  现价: 23.25  涨幅: 1.97%  涨跌: 0.45元
成交:13722万元 今开: 22.72元 最低: 22.62元 振幅: 3.86% 跌停价: 18.24元
市净率:2.47 总市值: 192.43亿 成交量: 59337手 昨收: 22.80元 最高: 23.50元
换手率: 0.98% 涨停价: 27.36元 市盈率: 573.59 流通市值: 140.64亿  
 

立华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联义)

公告时间:2024-04-21 15:35:2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联义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 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徐联义,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高级经理、阳光 100 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CFO、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小镇集团副总裁,现任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合伙人、北京中启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合伙人。目前兼任淘珠公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梦马致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科甸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辩证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应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5 5 5 0 0 否 3 3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 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
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及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

2023 年 4 月 21 日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及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类型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同意
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事项、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3 年 7 月 13 日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同意
会议
2023 年 8 月 4 日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次会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事项
关于为合作社提供担保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事项、 同意
二次会议 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在任
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培训活动,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相关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严谨履行专业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认真审查了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等事项。
(四)2023 年度履职情况、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并通过不定期实地考察、电话沟通等形式,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深入交流,重点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及其决策程序;还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与公司财总保持密切联系,就经营管理风险提示、税务合规性、行业周期性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同时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力求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常加(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工作,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致同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履职经验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上述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其他工作
1、2023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3 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3 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交流与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作用。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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