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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模生物(688265)  现价: 26.80  涨幅: 0.75%  涨跌: 0.20元
成交:316万元 今开: 26.53元 最低: 26.50元 振幅: 1.84% 跌停价: 21.28元
市净率:1.22 总市值: 20.89亿 成交量: 118452手 昨收: 26.60元 最高: 26.99元
换手率: 0.24% 涨停价: 31.92元 市盈率: -108.55 流通市值: 13.24亿  
 

南模生物: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20:25:10

证券代码:688265 证券简称:南模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前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半夏路 178 号 2 幢 2-4 层,邮政编码:
201318。
变更后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琥珀路63弄1号6层,邮政编码:201318。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半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琥珀
1 夏路 178 号 2 幢 2-4 层,邮政编码: 路 63 弄 1 号 6 层,邮政编码:201318。
201318。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2 审议: 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变更公
式、解散和清算; 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3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总资产 30%的; 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回购公司股票;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
……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
处罚,期限未满的; 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的其他内容。 任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董事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 其他内容。
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
其职务。 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
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4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
日期为截止日。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六)项情形的,相关董事、应当
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
其职务;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
第(七)项至第(八)项的,公司应当在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
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 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
关情况。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定最低人数时,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辞职报
5 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 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
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 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
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除前两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另有规
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定的除外。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 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相关专门委
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6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门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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