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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现价: 84.47  涨幅: -2.11%  涨跌: -1.82元
成交:13064万元 今开: 86.50元 最低: 84.35元 振幅: 5.50% 跌停价: 69.03元
市净率:1.97 总市值: 120.39亿 成交量: 1507899手 昨收: 86.29元 最高: 89.10元
换手率: 1.62% 涨停价: 103.55元 市盈率: -26.35 流通市值: 78.84亿  
 

纳芯微:关于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5 18:21:32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5 页
三、附件......第 6—9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4244 号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芯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纳芯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纳芯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纳芯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纳芯微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纳芯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9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上证函〔2023〕3872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芯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
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纳芯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9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上证函〔2023〕387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纳芯微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赁业务除外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
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收入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小 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
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
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
务产生的收入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
产生的收入
小 计
仅为出具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
〔2024〕4244 号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出具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4〕
4244 号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7 页 共 9 页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1000611889323 37010001 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0805090096 11000154 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201160796417077 12010023 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609134343 31000007 2020/11/02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4927874 11010032 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1302035795687109 13020011 2020/11/02
2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31585821 32000010 2020/11/02
2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300005793421213 33000001 2020/11/02
27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896649376 11000374 2020/11/02
2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23425568 11010150 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出具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
健审〔2024〕4244 号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出具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4〕4244 号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焱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出具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 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4〕 4244 号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孙 海晖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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