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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净率:1.58 总市值: 216.56亿 成交量: 218432手 昨收: 8.04元 最高: 8.12元
换手率: 0.81% 涨停价: 8.84元 市盈率: 10.41 流通市值: 216.56亿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4-29 19:09:2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旗滨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召开)
债券代码:113047
证券简称:旗滨转债
二〇二四年五月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旗滨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5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 2 号方大城 T1 栋 31 楼)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会议通讯方式指记名通讯表决方式
参会人员: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主持人:董事长张柏忠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进入会议议程;
(一)宣读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宣读人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杜海
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三)与会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四)计票、监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
(五)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六)宣读会议决议;
2 *为便于材料使用,议程议案等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七)律师发表书面意见,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五、宣布会议闭幕,散会。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3 *为便于材料使用,议程议案等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旗滨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表:
为了维护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滨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截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为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 上述“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亦可按照本《会议须知》的规定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2、 出席此次会议的“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旗滨转债”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张未偿还的“旗滨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3、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4年5月16日(债券登记日后一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5月21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上午12:00止,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邮寄方式以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4 *为便于材料使用,议程议案等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info@kibing-glass.com,并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相关原件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4、 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述股东、公司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可转债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期可转债张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5、 本次会议由两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一起,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其他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的权益,以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
2、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要求在本次会议上发言,应在签到时向秘书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未经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在本次会议进入表决程序时,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3、 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的问题。对于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全体债券持有人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4、 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5、 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其手机关机或调为振动。为维护会场秩序,在会议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本次会议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媒体。对于干扰会议秩序、侵犯其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5 *为便于材料使用,议程议案等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表: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旗滨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235 万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以下简称“长兴节能玻璃项目”)、“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天津节能玻璃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考虑到宏观环境及区域市场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及公司节能玻璃产业、产能布局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湖南节能玻璃二期项目”)予以终止。
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以上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公司剩余的募集资金为 11,466.90 万元。公司对上述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 11,466.90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长兴节能玻璃项目”、“天津节能玻璃项目”予以结项。同时,鉴于宏观环境、区域市场发展变化情况,以及湖南节能二期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终止“湖南节能玻璃二期项目”实施。在以上三个募投项目在结项或终止后,公司剩余的募集资金为 11,466.90 万元。公司拟对上述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 11,466.90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6 *为便于材料使用,议程议案等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779,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2,999,056.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1,488,20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65号)。
2021年4月26日,公司和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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