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上海沪工股票 > 上海沪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sh603131) 返回上一页
上海沪工(603131)  现价: 14.99  涨幅: 2.60%  涨跌: 0.38元
成交:24395万元 今开: 14.56元 最低: 14.41元 振幅: 4.79% 跌停价: 13.15元
市净率:3.94 总市值: 47.67亿 成交量: 164302手 昨收: 14.61元 最高: 15.11元
换手率: 5.17% 涨停价: 16.07元 市盈率: -112.11 流通市值: 47.67亿  
 

上海沪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4-04-26 15:40:38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假设目前销售)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假设继续持有)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和非流动非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含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第三条 本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是指对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该资产确实发生事实损失,对该项资产进行处置,并将其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的工作。
事实损失是指企业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
第二章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计量办法
第四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制度对公司经营过程中最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项目的计提办法进行了规范,未做出规范的项目发生减值的,可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办法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办法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金融资产的各项组合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2)应收账款
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为风险较低的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款项
应收其他款项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股利 本组合为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本组合为应收金融机构的利息、理财收益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押金及备
押金及备用金款项 用金款项
应收其他款项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第六条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办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按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办法施行。
第八条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第三章 资产减值计提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
第九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一)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应当定期或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或原减值因素消失,应及时向相应的财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初步提出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二)总经理或董事会按照权限分别对财务部上报的处理意见进行讨论并确定资产减值方法。
(三)各责任人对资产减值准备报告做出决议。涉及资产处置的需提供核销(报废)资产资料给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合理资产处置方案,做好资产处置工作,减少资产核销(报废)损失。
(四)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十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政策一经确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改。若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动而确需更改的,需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
第十一条 资产损失核销的管理程序

公司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对通过各种追讨措施仍未收回的资产,应进行核销。公司发生资产损失,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公司对资产损失的确认,应当在对资产损失组织认真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取得合法证据。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均可作为损失认定证据具体包括:
1、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公司资产损失相关的书面文件;
2、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司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者意见书;
3、公司内部涉及特定事项的资产损失的会计记录、内部证明材料或者内部鉴定意见书等;
4、可以认定资产损失的其他证明材料。
5、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或者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的有关资产损失,以及数额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以上的较大资产损失,应当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后出具鉴证意见书。
(二)该项资产管理部门(包括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经过取证,提交资产损失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损失资产名称(如数量多应按类别说明);
2、资产损失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3、损失资产涉及数额(帐面金额或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净额、预计残值(或已回收残值);
4、追踪催讨情况和改进措施;
5、相应的书面证据;
6、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7、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
(三)公司财务部会同审计部对资产损失情况及形成原因进行检查核实,经过分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