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浦发银行股吧
- 德豪润达股吧
- 七匹狼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酒鬼酒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江特电机股吧
- 正邦科技股吧
- 大港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山河智能股吧
- 三峰环境股吧
- 神州泰岳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吉电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金风科技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沧州明珠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华茂股份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鸿博股份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中芯国际股吧
- 恒邦股份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莱宝高科股吧
- 洋河股份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怡亚通股吧
- 阳光电源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中通客车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凯恩股份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露天煤业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新海宜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新野纺织股吧
- 超声电子股吧
- 孚日股份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华英农业股吧
- 福晶科技股吧
- 宗申动力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汉缆股份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沃尔核材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双鹭药业股吧
- 承德露露股吧
- 科大讯飞股吧
- 成飞集成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津滨发展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上海贝岭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安科生物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汉王科技股吧
- 奋达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御银股份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供销大集股吧
- 东方财富股吧
- 国轩高科股吧
- 江淮汽车股吧
- 华天科技股吧
- 长电科技股吧
- 搜于特股吧
- 张江高科股吧
- 三安光电股吧
- 云内动力股吧
- 泰达股份股吧
- 焦作万方股吧
- 海德股份股吧
- 中兴通讯股吧
- 方大炭素股吧
- 山东黄金股吧
- 太极实业股吧
- 广电运通股吧
- 以岭药业股吧
- 安信信托股吧
- 中国西电股吧
- 欣龙控股股吧
- 康美药业股吧
- 达安基因股吧
- 鲁抗医药股吧
- 四川长虹股吧
- 星期六股吧
- 一汽夏利股吧
- 恒生电子股吧
- 小商品城股吧
- 辽宁成大股吧
- 伊利股份股吧
- 华胜天成股吧
- 金证股份股吧
- 康恩贝股吧
- 紫金矿业股吧
- 杉杉股份股吧
- 安凯客车股吧
- 浙江龙盛股吧
- 尚荣医疗股吧
- 比亚迪股吧
- 道恩股份股吧
- 东旭光电股吧
- 包钢股份股吧
- 高鸿股份股吧
- 鹏博士股吧
- 永太科技股吧
- 中国重工股吧
- 金发科技股吧
- 二三四五股吧
- 奥特佳股吧
- 昆仑万维股吧
- 亨通光电股吧
- 东山精密股吧
- 北方稀土股吧
- 福田汽车股吧
- 海康威视股吧
- 中国国航股吧
- 永泰能源股吧
- 中国联通股吧
- 海螺水泥股吧
- 生益科技股吧
- 南京新百股吧
- 庞大集团股吧
- 中国铁建股吧
- 通化东宝股吧
- 通产丽星股吧
- 高德红外股吧
- 华兰生物股吧
- 百大集团股吧
- 广电网络股吧
- 海王生物股吧
- 恒宝股份股吧
- 长春高新股吧
- 南钢股份股吧
- 华工科技股吧
- 中信证券股吧
- 海特高新股吧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设计总院股票 > 设计总院: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计总院2022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sh603357)
返回上一页
设计总院(603357) 现价: 10.75 涨幅: -2.01% 涨跌: -0.22元 | ||||
成交:21387万元 | 今开: 10.89元 | 最低: 10.74元 | 振幅: 2.73% | 跌停价: 9.87元 |
市净率:1.71 | 总市值: 60.30亿 | 成交量: 196310手 | 昨收: 10.97元 | 最高: 11.04元 |
换手率: 3.57% | 涨停价: 12.07元 | 市盈率: 12.65 | 流通市值: 59.19亿 |
设计总院: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计总院2022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4-04-25 18:17:2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安 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就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2、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 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法律意见书如对有关财务数据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3、设计总院承诺,其已向本所提供的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全部事实
文件,所有文件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设计总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5、本所律师同意设计总院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材 料的组成部分,并随同其他文件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依法对本法律 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验证,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涉及的批准与授权
1、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安徽省国 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 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皖国资考分[2022]53号) 文件,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 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李健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人员类别、所在部门、岗位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或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截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其他异议。
5、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2022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实际认购过程中,鉴于授予对象名单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明确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明确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涉及股数共 290,890 股。因此实际有 277名激励对象认购了数量为 13,033,680股A股限制性股票。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安 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下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及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的1/3。《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5月9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解除销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及成就 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限售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74%,且不低于对标企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
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为14.3048%,对标
2.以2020年为基数,2022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企业75分位值为6.7039%,同行8.2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 业平均值为3.7903%;
业绩水平; 2.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2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复合增长率为11.9416%,对标
企业75分位值为9.4898%,行业
平均值为0.9627%;
3.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78次。
综上,公司2022年业绩满足解除
热门股票
MORE+- 浦发银行股票
- 德豪润达股票
- 七匹狼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酒鬼酒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江特电机股票
- 正邦科技股票
- 大港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山河智能股票
- 三峰环境股票
- 神州泰岳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吉电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金风科技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沧州明珠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华茂股份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鸿博股份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中芯国际股票
- 恒邦股份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莱宝高科股票
- 洋河股份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怡亚通股票
- 阳光电源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中通客车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凯恩股份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露天煤业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新海宜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新野纺织股票
- 超声电子股票
- 孚日股份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华英农业股票
- 福晶科技股票
- 宗申动力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汉缆股份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沃尔核材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双鹭药业股票
- 承德露露股票
- 科大讯飞股票
- 成飞集成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津滨发展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上海贝岭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安科生物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汉王科技股票
- 奋达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御银股份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供销大集股票
- 东方财富股票
- 国轩高科股票
- 江淮汽车股票
- 华天科技股票
- 长电科技股票
- 搜于特股票
- 张江高科股票
- 三安光电股票
- 云内动力股票
- 泰达股份股票
- 焦作万方股票
- 海德股份股票
- 中兴通讯股票
- 方大炭素股票
- 山东黄金股票
- 太极实业股票
- 广电运通股票
- 以岭药业股票
- 安信信托股票
- 中国西电股票
- 欣龙控股股票
- 康美药业股票
- 达安基因股票
- 鲁抗医药股票
- 四川长虹股票
- 星期六股票
- 一汽夏利股票
- 恒生电子股票
- 小商品城股票
- 辽宁成大股票
- 伊利股份股票
- 华胜天成股票
- 金证股份股票
- 康恩贝股票
- 紫金矿业股票
- 杉杉股份股票
- 安凯客车股票
- 浙江龙盛股票
- 尚荣医疗股票
- 比亚迪股票
- 道恩股份股票
- 东旭光电股票
- 包钢股份股票
- 高鸿股份股票
- 鹏博士股票
- 永太科技股票
- 中国重工股票
- 金发科技股票
- 二三四五股票
- 奥特佳股票
- 昆仑万维股票
- 亨通光电股票
- 东山精密股票
- 北方稀土股票
- 福田汽车股票
- 海康威视股票
- 中国国航股票
- 永泰能源股票
- 中国联通股票
- 海螺水泥股票
- 生益科技股票
- 南京新百股票
- 庞大集团股票
- 中国铁建股票
- 通化东宝股票
- 通产丽星股票
- 高德红外股票
- 华兰生物股票
- 百大集团股票
- 广电网络股票
- 海王生物股票
- 恒宝股份股票
- 长春高新股票
- 南钢股份股票
- 华工科技股票
- 中信证券股票
- 海特高新股票